解释 : 元朔五年 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 。此时有欲从 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原奋击匈 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 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 诏下其事 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 王后计欲 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,十 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 是时,淮南 相怒寿春丞留 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 下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 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 太子迁谋曰: 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 ,持戟居庭 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 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 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 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 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 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 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 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 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 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 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 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 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